人民網成都12月16日電 (章華維)12月15日,成都市龍泉驛區“12·12”事故調查組發布十陵街道江華社區“12·12”廢舊水塔拆除事故的情況通報。據悉,目前發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已停職接受調查,施工單位2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控制,具體如下:
2024年12月12日11時許,龍泉驛區十陵街道江華社區一小區在拆除廢舊水塔過程中,星空体育施工吊車起重臂大臂斷裂導致水塔塔頂墜落,造成1名現場作業人員(該人員為負責現場切割作業的四川炬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員工)高墜,經120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龍泉驛區立即成立了由紀委監委、應急、公安、住建、水務、總工會等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展開事故調查。
經查,廢舊水塔為D級危險建(構)筑物,該小區採取“一戶一票”形式征求居民意願后,於11月1日開展排危拆除招採工作。11月22日,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星空体育中標價為18.26萬元,涉及水塔拆除、蓄水池拆除、磚混結構房屋拆除、房屋地面及基礎拆除、場內道路綠化及總平配套工程拆除等5個分項工程。其中,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四川炬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水塔靜力切割拆除承攬合同》,由其負責水塔切割作業,合同價為1.308萬元﹔與成都鼎立信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簽訂《吊車租賃合同》,由其負責吊裝作業,合同價為3.7萬元﹔其他分項工程由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組織實施。
經事故調查初步分析:發包單位未嚴格落實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照危大工程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定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未核實吊物實際重量和安全技術交底,盲目組織施工導致事故發生。
目前,發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已停職接受調查,施工單位2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控制。下一步,事故調查組將盡快全面查清事故原因、厘清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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