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清代石桥被切割卖到杭州 5人获刑并被判赔偿

2024-09-19

  经过调查,5人被判刑并被要求赔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04检察机关委托单位对中巷桥进行修复设计概算,修复费用为38.08万元。案件判决生效后,赔偿金将用于中巷桥的修复工作,并加强对其他文物的保护力度。

  在杭州萧山某小区花园新建的仿古桥桥面上,赫然出现了一座清代古桥“中巷桥”的落款。而“中巷桥”原本存建于绍兴市柯桥区阮社村,为何会突然出现在异地?12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浙江绍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披露了该案的细节,5人最终被法院判刑,法院同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2017年到2020年,阮社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整村搬迁,古桥无人看护。2022年7月,绍兴文物爱好者曾发表一篇文章,称阮社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中巷桥被切割卖到了萧山,而刻有“古中巷桥”字的桥面板建在萧山某小区内。

  “中巷桥属于‘三普’登录文物,怎么会遗失在外地?” 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丁国梅和同事查找关于中巷桥的线索,发现绍兴古桥协会副秘书长曾在2021年发表过 “追寻二座古桥”一文,详细介绍了古中巷桥原貌以及历史照片,并提到该桥系清代乾隆年间修造,虽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但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已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目录内。

  在两个月时间内,检察官们仔细深入研究关于“三普”登录文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书证物证等方式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经初步查明,阮社村的中巷桥已于2012年被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2020年9月,在阮社村拆迁时,这座古桥被人非法拆除后窃走,随后,萧山某小区花园工程承包人从他人手中用2万元买到了三块桥面板,用于该小区花园建设工程。

  检察官们来到了该小区开展实地调查,在花园内看到了有着“古中巷桥”和“中巷桥”字样的三块桥面板,经过比对:三块桥面板与原“三普”登记资料所记载的文字和丈量尺寸相符。“这的确是我们村原来的中巷桥桥面板。”中巷桥原支部书记也在现场进行了确认。

  检察官认为,古桥被人非法拆除并倒卖至外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有财产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0月,柯桥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把刑事违法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

  2023年年初,公安机关经缜密初查,先后抓获张某某等5人,失窃的3块桥面板也被追回。原来,张某某等人在承包拆迁项目过程中,非法拆除中巷桥并层层倒卖至外地,将其中四块桥面板以24000元的价格售卖给了一萧山人。

  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决定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为准确认定文物损失价值、依法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内容,柯桥区检察院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对中巷桥进行原址修复设计概算,得出该桥在原址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需38.08万元。经过反复论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提出的张某某等5人均应依法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承担中巷桥修复、设计费用38.08万元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当事人代表张某某在听证会上也无异议。听证会后,张某某等5人向检察机关预缴了全部公益损害赔偿金。

  2023年10月30日,案件在法院公开庭审,张某某等5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主张。

  日前,经法院依法判决,判处唐某某、张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将与当地文广、属地政府、星空体育注册古桥保护专家等一同会商,使用公益诉讼赔偿金开展中巷桥修复工作。

  目前,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已经对柯桥区全区所有列入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文物逐一现场复核,星空体育注册为现存900余处“三普”登录文物作出标志说明并挂牌公示,同时将“三普”登录文物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先考古、后建设”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城乡建设过程中人为损毁文物问题。

  此外,检察机关还对其他城中村改造拆迁区块进行预先或同步跟踪调查,调查中发现,随着全国自上而下对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及“四普”工作的开始,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越来越加大了对辖区内文物及文化遗迹的保护力度,拆迁和保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