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1)提案1、2、3为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出所拥有的选票数。

  (2)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前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线时前送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星空体育下载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